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纠纷案件。
该案中,当地某农资公司与黑龙江省一农资公司因买卖有机肥料引发纠纷。2023年2月,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有机肥料,合同生效后被告仅预付了部分货款,对于剩余的肥料既不提货也不支付货款。被告在举证答辩期间提出反诉,称因为原告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提供后期肥料,存在严重违约。
该案承办法官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并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对双方在本诉及反诉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多次与双方企业进行沟通,最终本诉、反诉均撤诉。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利用保全措施,高效化解企业间的纠纷,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了企业权益。
(刘怡麟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