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处置不良资产,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于2024年6月与社会投资者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将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16笔债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债权对应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依法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债权转让方、社会投资者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通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现依法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下列社会投资者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公告数据截至2024年5月31日。
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