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素齐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但偏偏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甚至撒谎企图逃避交警检查。
6月14日23时5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在辖区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SUV车远远地在收费站外广场停了下来,迟迟未进入执勤民警设置的检查点,执勤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便上前查看情况。只见两名女子站在车辆附近,当民警询问车辆停靠的缘由时,两名女子支支吾吾、言语含糊,声称自己只是坐车的,驾驶人在收费站上厕所。几分钟后,所谓的“驾驶人”却迟迟未出现,执勤民警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在与两名女子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察觉到她们的身上散发着酒味,初步怀疑这两名女子可能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在民警的追问下,看到事情无法掩盖,其中一名女子承认了自己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得知,6月14日晚19时,驾驶人杨某某和朋友驾车前往呼和浩特市聚餐,席间二人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后二人本想找一名代驾,但迟迟未有代驾接单,于是杨某某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最终还是被高速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杨某某体内酒精浓度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吴可嘉张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