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包头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借助“三个举措”提升老年人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法律援助、助老护老”普法宣传活动。该中心联合律师事务所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法律援助的申请途径、范围等内容,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
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五个当天”工作制,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实现法律援助,让申请人“零等待”。
依法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包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