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和查处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依法合力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办法》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和查处工作的职责范围,对四部门相互移交案件线索的流程、时限以及所附材料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四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重点关注的违法犯罪行为、虚假诉讼易发案件及重点甄别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案件情形等做出说明。
《办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调处理重大案件,针对虚假诉讼案件防范、查处情况等进行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管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