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30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07

分类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声明

清水河县广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以下车辆道路运输证:

车牌号:蒙A76278,道路运输证号:150124010862

车牌号:蒙A78080,道路运输证号:150124010839

车牌号:蒙AT232挂,道路运输证号:150124010863

车牌号:蒙AY608挂,道路运输证号:150124011193

清水河县广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7日

■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兹有我单位31匹军马需拍卖,现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拍卖公司组织拍卖事宜,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6月16日-20日,标的展示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联系人:席俊鹏,18202675229,请有意向的公司及时对接拍卖具体事项。

中国人民解放军32104部队

2024年6月7日

■减资公告

呼和浩特市蓝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减资至3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呼和浩特市蓝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6月7日

■债权转让公告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君、高兰、连大鹏、刘海峰、王永兵、王永军、李军、郝斌、郭毛晓、辛挨胜、陈永清、安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作出(2017)内0627民初4917号民事判决书并且生效,之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上述债务人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上述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我公司,特将此债权转让事宜告知债务人郝君、高兰、连大鹏、刘海峰、王永兵、王永军、李军、郝斌、郭毛晓、辛挨胜、陈永清、安慰。

内蒙古君之源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二宽:

刘季鹏(身份证号152701197911033913)已于2024年5月23日将拥有的【(2021)内0627执恢261】王二宽(身份证号152723196202050618)剩余债权转让给武丽军(身份证号142234198508070012)。现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正式通知王二宽向现债权人武丽军清偿债务。

2024年6月7日

■仲裁送达公告

尔定生: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胡焕萍与尔定生、张米苍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鄂仲字0164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尔定生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质证认证表、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选(指)定首席仲裁员声明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答辩书、反请求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案件监督权利告知书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2024年7月7日)。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2024年7月22日),并定于答辩、选定仲裁员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2024年8月7日)8时40分在本会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五层第二仲裁庭)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通知

乌拉特前旗悦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林泽文2014年6月5日与你方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现我方依据合同约定向你方履行交付2024年至2034年10年期租金450万元义务,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故登报告知,希望你公司见报后及时与我方进行联系接收租金事宜。

联系人:林泽文 电话:15266737888

2024年6月7日

■公告

内蒙古艺芙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辉丽蓉与你单位赔偿金、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4〕519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4年6月7日

■仲裁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居然之家家具建材商场福器家具店:

本委受理于志敏与你公司(集劳人仲字(2024)83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4楼40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6月7日

■声明

鄂尔多斯市百晟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慎将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丢失,现登报声明作废。登报后,我公司将启用新的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自2024年6月7日起,如出现以原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为权利外观的相关文件、合同等文书,我公司均不认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相关当事人自负。

鄂尔多斯市百晟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7日

■公告

包头市金鸿泽装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王海军与你(单位)劳动报酬案包九劳人仲案字[2024]第442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答辩期10日)、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法定情形,延期至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起或法定情形出现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在本院仲裁庭(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妇幼保健所4楼;电话:0472-6887152)开庭审理,当日闭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将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6月7日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苗德宽:

本机关于2024年6月6日对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回(通道)限拆字[2024]第003号编号861901384、《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编号891904507。因多方联系你(单位),你(单位)拒不出面签收执法文书,为保证你(单位)知情权,本机关决定延长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期限,撤销原《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回(通道)限拆字[2024]第003号编号861901384、《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编号891904507执法文书,文书送达方式改为公告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回(通道)限拆字[2024]第003号编号861901385。

内容是:经查明,你(单位)在回民区奥威花园奥威幼儿园二楼与三楼平台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7月17日前自行予以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回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郝客斌 联系电话:15924512202联系地址:回民区北二环回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6月7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本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9时至2024年6月14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大连樱花北园小区A01号楼一单元240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4.5平方米。

(2)宝马WBA31DTO小型越野客车,注册日 期 :2022-3-21;发 动 机 号 :F0069K856B48B20B; 车 架 号 :WBA31DT02N9J85911;车牌号:鄂AJ09C9;颜色:黑色。

以上2项标的打包拍卖,参考价1273205元,保证金:100000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展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1日16时止。

三、展示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大连市。

四、报名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3日16时止。

五、竞买登记手续:1.请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2.保证金缴纳:汇款账户户名:内蒙古瀚海博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526801040005718。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玖都公馆7座517房间二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471-4107168、13154884498。

内蒙古瀚海博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将内蒙古中鹿鸣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的1101667号(维修基金,金额:4752元)、1101666号(契税,金额:15446元)收据丢失,声明作废。

郭俊义,身份证号150125198001091816,遗失内蒙古鑫海房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毓秀国际公馆项目部10#-1-403产权费收据,编号为0056741,金额为22888元;入住缴费清单,金额为30257元。以上两张票据,声明作废。

四川创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公章遗失,印章编号:15020310009249,声明作废。

达茂旗盛泓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2310009677,声明作废。

张国平,证件号:150105196208049071,不动产权证丢失,证书编号:15005056721,权证号:蒙(2022)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03717号,房屋坐落: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水口行政村水口村,声明作废。

内蒙古卓傲能源有限公司北域加油站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C6N7BB99)遗失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发票章一枚,声明作废。

项建伟、祁小田与呼和浩特市海巍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2份,合同编号为YS2022018020,房屋代码为:10568624,声明作废。

2024年6月7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