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素齐讯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有些人却心存侥幸、选择铤而走险,最终自食其果,受到惩罚。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与驾驶人交谈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酒气,于是询问其是否饮酒,驾驶人一看瞒不住,就说了实话,称晚上吃饭时喝了三瓶啤酒。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驾驶人王某某说,当日夜间喝酒后,他和朋友准备从呼和浩特回包头,行驶至察素齐镇时,朋友突然说累了,想让他开车,王某某心想这么晚了应该不会遇上警察,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了高速,没想到还没开出100米就遇到了交警检查。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吴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