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凤凰岭中队民警在辖区范围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在大榆树镇榆树村路段对一辆蒙G号牌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
初查时,驾驶人张某主动承认只喝了二两白酒。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 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后经过抽血检测,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