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后驾驾驶重型货车被查,结果发现背后另有隐情。
5月18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包府大队机动路勤中队依法对一辆重型货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聂某无法出示相应的证件,且身上有浓烈的酒气。经查,聂某驾驶车辆应持A2型驾驶证,而其所持证件为B2型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聂某体内的酒精数值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聂某是这辆重型货车的所有人,平时雇用的驾驶人请假回家了。5月17日晚,聂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在附近煤矿排队装煤,因等候时间较长,便与朋友在车内饮酒至次日凌晨3时。次日早上8时,聂某驾驶货车刚行驶不久便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带聂某到医院采血,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与普法教育。聂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聂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