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鄂尔多斯市凯逸鑫资产置换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东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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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7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04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曹建荣:

本院受理原告宋利影与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4日

冯鹏:

本院受理原告刘凤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内0923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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