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在创业大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夜查行动,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某散发着酒气,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陈某某是在附近跟朋友们吃饭喝酒后,认为交警查酒驾只查小汽车或货车,不会查摩托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让民警查了个正着。
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申丹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