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张某某诉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但是马某某未按时还款,并拒接张某某的电话,于是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受理案件后仍无法与马某某取得联系,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马某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结果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原来的住所也不再居住。
马某某一直躲避执行,不知悔改,于是执行干警通过手机短信向马某某再次告知躲避债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警示其不要以为玩“消失”就可以躲避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不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给付义务将可能导致自己经济和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几天后,马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