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质量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浅谈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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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1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07

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质量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

姜兴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年来,林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基层纪委在案件查办方面仍存在不会办、不敢办、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林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24字方针,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高质量办案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办案人员学习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在处理具体问题过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准、事实调查掌握不清等问题,过度依赖上级纪委业务指导和审核;有的对新业务知识理解不深不透,习惯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办案件;有的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纪法衔接不能有效贯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案件查办程序不规范、不严谨。部分基层单位纪委办案程序不严谨,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部分基层单位纪委不重视查办案件的时效性,导致超时限办理。有的“走读式”谈话安全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谈话方案、安全预案不够细化,对谈话结束后和被谈话人陪送人员开展“一对一”“手递手”交接存在不重视现象。

(三)案件查办证据意识不强、不完整。有的办案人员不注重围绕违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只注重围绕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集证据,忽视对被调查人申辩理由和提供的线索进行核实,造成收集证据一边倒;有的不注重间接证据的收集,只注重收集证人证言,对相关物证等证据使用不够,忽视了间接证据的证明力;有的办案手段单一,没能及时固定证据。

(四)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基层熟人社会特征明显,加之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圈子较小,如果自身政治素养不过硬,就会影响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开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存在畏难情绪,有时抹不开面子、下不了决心处理,无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办案业务不熟悉,不会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够熟悉,在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方面能力较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熟悉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才比较紧缺;有的撰写的初核报告、审查报告格式不规范,违纪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不全面;有的案件书证复印件提取不规范,不注明书证来源。

二、提升案件质量,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以树立法治意识为引领,从思想上解决认识不到位问题。

1、强化法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要持续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各项工作中。

2、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办案意识,有线索就要核实,有案件就要查办。要真正树立“有案必查是尽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观念,变不想查、不愿查为积极主动查。

(二)以严格程序意识为目标,从态度上解决不够严谨问题。

1、加强监督指导。在加强对基层纪委业务指导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审查力度。对批转到基层纪委的信访案件,要求办案单位严格案件审批和查办程序,严禁未批先办问题发生,同时,加大催办力度,要求承办单位严格遵守办案时限。

2、提高“走读式”谈话安全意识。首先,要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想,明确执纪审查责任人,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其次,要加强风险防范,做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评估。第三要及时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疏导,减轻谈话对象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传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努力把“走读式”谈话安全隐患和风险降到最低。

(三)以强化证据意识为基础,确保证据链完整稳定充分。

1、注重证据收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各种证据材料,做到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都通过合法程序取得,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2、注重证据筛查。按照违纪违法犯罪要件构成,以事实为基准,进行分类筛选、罗列,及时补充必要的证据,筛除掉多余、非必要的证据。

3、注重证据运用。要对相关违纪、职务违法行为的证据收集标准加深理解,清楚证明案件事实要把握运用证据的程度,运用证据构建相互印证、完整稳定证据链,注意分析和消除证据之间的矛盾。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机制上解决不敢办案问题。

1、严格执行“两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

2、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报告制度、案情报告制度、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制度,建立完善林区两级办案人才库,整合资源、聚集力量,为基层纪委查办案件提供有力支持。探索两级纪委开展联动式办案,有效排除办案干扰,形成查案的整体威慑力。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不断加强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

(五)以提高能力为根本,从技能上解决不会办案问题。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测试、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工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围绕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开展专题培训,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干部“本领恐慌”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并结合已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使办案新手尽快熟悉业务。

(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敢腐是前提,重在惩处和震慑。要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严肃查处贯彻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行为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职工群众关注的、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热点、难点、痛点开展监督工作。通过约谈问责、交办督办、审理评查、考核通报等方式,促进办案质量整体提升。

2、提高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能腐是关键,重在制度和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聚焦个案、深入剖析,一案一改。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清单化,增强其责任意识,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行业监督体系。

3、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觉悟。不想腐是根本,重在教育和引导。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好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曝光典型案例、编制典型案例读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深入剖析腐败发生的思想根源、行为动因,用身边人身边事释纪释法,让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案件的查办如同搭建房屋,线索处置、调查取证、定性处理如同浇筑地梁、砌筑墙体等过程,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的生命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要将质量意识贯穿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要在提高办案质量的道路上不懈探索,以责任意识和实践本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内蒙古森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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