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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07

发布视频侵犯权益法官释法自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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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武飞)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名誉侵权纠纷,原告村民甲称与其同村的村民乙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不少关于自己的不实视频信息致其名誉受损,故诉至法院要求村民乙立即删除相关视频。

受理案件后,该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被告所在村委会新增设的一条高压输电线路途经被告家院墙及大门上空,被告对此不满,通过某社交平台发布了数条控告负责该项目落地的村两委工作人员的视频信息。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答复是该高压线路对被告并无影响,基于此,工作人员告知被告其在网络发布未经证实的涉及个人肖像、名誉的视频,对于他人是一种侵权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现场删除了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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