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近日,依托生态共治联动机制,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用电捕鱼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据悉,此案是“昆仑2024”3号专项行动、2024年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以来黄河流域内蒙古段首例案件。
前不久,“河灌生态义警”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提供线索,在黄河一级支流乌加河内发现可疑皮划艇和捕鱼人员。获悉线索后,该分局立即启动警务协助机制,联合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和银定图镇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马某、马某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皮卡车1辆、皮划艇1艘、逆变器1台、电瓶2块、电抄网1把及鲤鱼、鲶鱼和鲫鱼等各类渔获物共计80余斤。经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法会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电鱼会直接造成野生鱼类大面积死亡,同时电流还会对鱼类的性腺造成破坏,甚至会导致某些鱼类种群失去繁殖能力而逐渐消亡。同时,电鱼还会对鱼的天然饵料,如天然水域中栖息的浮游生物造成伤害致死,当鱼类的食物链遭到破坏后,将对渔业资源和环境资源造成连锁的严重破坏。就人身安全而言,电鱼时的电流也会对从事电鱼行为人,以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警方提醒群众切莫为一己私利以身试法。 (周恩立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