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奈曼旗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成功在被告拘留期间,调解了涉同一被执行人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薛某从2011年起至2017年3月先后在王某处借款15余万元用于承建工程,并出具借据。经王某多次催要后,仍有14000元拖欠未还。今年2月,王某诉至奈曼旗法院,要求薛某归还剩余欠款。法院判决薛某偿还王某借款14000元,但薛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多次催要未果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薛某先后两次向秦某借款2万元和4万元用于绿化工程,并出具借据。但是剩余4万元一直拖欠未还。2023年4月,秦某诉至奈曼旗法院,要求薛某归还欠款。法院判决薛某偿还秦某借款本金4万元,但薛某一直未履行,多次催要未果后秦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对薛某释法明理,但其仍不还款,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依法将薛某拘留。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拘留所进行调解,最终,在奈曼旗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谢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