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现在我还完欠款,感觉一身轻松,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这是一名被执行人偿还完案款后发出的感慨。这还要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的一起保险纠纷案件说起。
2018年翟某向某银行贷款,并投保某保险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因翟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将翟某诉至法院进行追偿。经审理,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翟某偿还保险公司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翟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保险公司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翟某,要求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翟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玩起了失踪。之后,执行干警前往翟某户籍地查找,得知翟某已经十多年没有回来,家里亲戚也都联系不上他。事已至此,案件在确认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进行惩戒。
一年后,翟某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和舆论压力,生活中也因为失信造成了诸多不便,主动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遂对被执行人翟某解除了有关强制措施。
(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