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杨某某是微信好友,原告陈某某代理某品牌的化妆品,既有实体店,也有微店,被告杨某某通过微信看到原告陈某某的化妆品,经过询问后,达成了买卖意向,原告杨某某将化妆品送到被告杨某某指定地点,后经过原告陈某某的催要被告杨某某一直没有支付化妆品款,无奈之下,原告陈某某以微信截屏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杨某某因为皮肤敏感,所以买回来的化妆品无法使用,原、被告私底下协商过,但是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后,原告陈某某将没有拆分使用的化妆品回收,对于拆封使用的化妆品,被告给付化妆品款1000元。
(甄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