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文旅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为我们讲述云中郡故城的历史和价值,提高了我们对文物的认知,我们也懂得了为什么不可以在城墙周围种植农作物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守护故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古城村村民王大娘说。
王大娘口中的故城,被称为“草原第一城”,是战国至隋唐时期的遗址,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位于托克托县古城镇古城村西,面积约4平方公里,城墙由夯土筑成,残高约4-5米,宽8米,城内遗物较丰富,曾出土过战国窖藏刀币、布币,刻有“云中丞印”字样的汉代龟形钮铜印、北魏鎏金铜佛像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物,为研究呼和浩特市的发展史乃至北方少数民族的交融史提供了实物资料。
2023年9月,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履职中发现,云中郡故城遗址西墙没有文物保护标志碑,有村民在紧邻遗址南墙的地方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城墙周围缺乏保护设施,存在取土、放牧等破坏文物的风险。为此,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及时设置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了14公里城墙防护栏,投入1100余万元对云中郡故城遗址进行保护性改造。
“我们在云中郡故城周围加装了围栏、设置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了实时联网摄像头。同时,制定了合理补偿措施,将150亩农田划入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几个月的时间内,云中郡故城有了非常大的改观。”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托克托县检察院以云中郡故城保护为契机,与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建立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聚焦县域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协同治理,开启了府检联动保护文物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