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3月22日,自治区司法厅邀请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领导、鉴定行业专家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全区50家符合诚信等级评估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综合评估工作。
评估前,评估组认真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统一指标评分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从党的建设工作,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和技术规范,接受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管理监督,履行内部管理职责,执业公示等内容对盟市初评情况进行复查和综合评估。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通报或共享给相关单位。同时,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可以根据诚信等级评估结果择优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