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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9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22

用执行促履行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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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讯日前,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帮助20名工人追讨劳动报酬268400元。

阿尔山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拖欠李某某等20名工人工资合计26万元,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限期内该公司未按照决定书执行。经审查,阿尔山市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因本案属涉民生类案件,执行法官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导入执行督促程序,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与被执行公司法人面对面沟通,了解其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未能支付工资的原因。承办法官为被执行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并强调企业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该公司筹措款项尽数支付了工资。案后,法官为企业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为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消除了不利影响,重塑社会信用。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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