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惠讯近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与敖汉旗公安局双向联动,成功在被告李某拘留期间,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3年2月13日,原、被告签订大棚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6座大棚租赁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一年,租赁费分两次付清。2023年8月11日,被告为原告出具87100元欠条。2023年11月被告不再租赁案涉大棚,但租赁费用始终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在送达过程却始终无法联系到被告,后经法院多方调查,知悉被告因治安处罚被羁押在敖汉旗拘留所。在敖汉旗拘留所的全力配合下,承办法官一行来到拘留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涉案金额不大,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在具体给付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于是,承办法官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梳理,帮助双方当事人将账目计算清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