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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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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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张睿元遗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证号:应急消字第11301652号,声明作废。

鄂尔多斯市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成林建筑有限公司,税号91150122MABXC6Q47C,将税控盘丢失,税控盘编号667223376060,特此声明。

玉泉区朝辉五金建材经销部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密码函丢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丰路第二支行,账号:0602110609100034324,声明作废。

李政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37489138,声明作废。

李政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37488557,声明作废。

陈外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5263238,声明作废。

将内蒙古鄂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2259196090XX,声明作废。

朱泰彤《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08年12月28日02时30分在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出生,父亲:朱建辉,母亲:李常翠,出生证编号:I150172026,声明作废。

李晨《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8年03月11日17时58分在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出生,父亲:李仲孝,母亲:杨振华,出生证编号:R150031176,声明作废。

张静《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06年12月5日17时45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张红良,母亲:武艳伟,出生证编号:F150267804,声明作废。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刘波煤炭经销站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723MA0NJU3F5L,声明作废。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鑫依诺瓷砖店将税务UKey丢失,税控设备编号:667111636509,声明作废。

杨昊楠,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1501202110292699,特此声明。

2024年3月12日

■遗嘱检认公告

立遗嘱人赵克信(男,1945年4月30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证号码:150102194504300517,2023年5月9日死亡)于2019年5月10日在本处立有一份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呼青证内字第1655号,现遗嘱受益人温治强向我处申请遗嘱检认公证,经初步审查,赵克信在本公证处立下将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远鹏香林郡小区3号楼2单元2033号(现登记为玉泉区济民巷远鹏香林郡3号楼3单元303)的房产遗赠给温治强一人所有的遗嘱,温治强表示接受。现公告核实下列情况:

一、赵克信生前是否立有其他有效遗嘱,且日期在2019年5月10日之后;

二、赵克信生前是否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抚养协议;

三、赵克信的继承人中是否有既无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主张权利的单位和个人持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如逾期不回复或回复的证据不足以否定上述遗嘱公证书的效力,我处将为温治强出具遗嘱检认法律意见书。联系人:杜小龙 联系电话:0471-692753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24年3月12日

■遗嘱检认公告

赵克信继承人:

立遗嘱人赵克信(男,1945年4月30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证号码:150102194504300517,2023年5月9日死亡)于2019年5月10日在本处立有一份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呼青证内字第1655号,现遗嘱受益人温治强向我处申请遗嘱检认公证,经初步审查,赵克信在本公证处立下将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远鹏香林郡小区3号楼2单元2033号(现登记为玉泉区济民巷远鹏香林郡3号楼3单元303)的房产遗赠给温治强一人所有的遗嘱,温治强表示接受。现公告核实下列情况:

一、是否持有赵克信生前所立其他有效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且日期在2019年5月10日之后;

二、是否有既无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如逾期不回复或回复的证据不足以否定上述遗嘱公证书的效力,我处将为温治强出具遗嘱检认法律意见书。

联系人:杜小龙 联系电话:0471-692753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24年3月12日

■注销公告

2022年4月,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整合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将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注销。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2024年3月12日

■公告

赵丽华(公民身份证号码:152221197512271621):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遵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1、罚款人民币五万元(¥:5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柒佰元(¥:3700.00元);3、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玉卫医保决〔2024〕1号)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我委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卫医罚告〔2024〕2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北门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政编码:010030

联系电话:0471-5977805

联系人:白音巴图赵瑞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何小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何小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1、借款人:郭虎平,担保人:冯金福、王保平的全部权利(本金、利息及逾期执行费用等);2、借款人:张芮虹,担保人:崔卫平、乔栋的全部权利(本金、利息及逾期执行费用等)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转让给何小虎。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何小虎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何小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分别向何小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和相关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何小虎2024年3月12日

■催告书

于斌(男,汉族,身份证号码:150102195608184017):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10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新卫健医罚【2023】10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59000.00元、加处罚款50000.00元缴至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催告书

史彩霞(女,汉族,身份证号码150123199409043625):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10月3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新卫健医罚【2023】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100000.00元、加处罚款100000.00元缴至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关于召开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4月8日通过传签的方式进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联系人及电话:赵旋0473-4558063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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