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宇舜,包头中治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23)内0207民初5147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告梅宇舜,包头中治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李涛:
本院受理(2024)内0502民初755号原告安冠军诉被告李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宋永:
本院受理(2024)内0502民初431号原告吴磊诉被告宋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徐涛:
本院受理(2024)内0502民初611号原告张义诉被告徐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尚庭杰、杜利刚、杨桂莲、杨秀玲、苏埃林、马彩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与被告尚庭杰、杜利刚、杨桂莲、杨秀玲、苏埃林、马彩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白贵、周香梅、白海生、白烨洪、薛巧珍、郭娟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与被告白贵、周香梅、白海生、白烨洪、薛巧珍、郭娟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马开、张金枝、武鸡换、王俊梅、韩板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与被告马开、张金枝、武鸡换、王俊梅、韩板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387号民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陈有科、牛文亮:
本院受理原告牛秀莲与被告陈有科、牛文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21民初46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陈有科(又名陈二科)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牛秀莲支付2018年度的借款利息7200元。二、陈有科(又名陈二科)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牛秀莲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以及借款利息每月600元,利息从2019年9月13日开始计算,利息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为6600元,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一年期LPR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三、牛文亮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896元,由二被告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24年3月8日
程来喜:
本院受理原告姚水仙与被告程来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21民初5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程来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姚水仙支付借款本息55065元(其中本金30000元,利息25065元,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照LPR4倍利率自2018年9月10日暂计至2023年10月16日为18183元;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照LPR4倍利率自2019年5月8日暂计至2023年10月16日为6882元)。案件受理费1177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24年3月8日
刘军、靳艳琴:
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诉刘军、靳艳琴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内7101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2024年3月8日
白鑫、任二埃、李引转、柴来福、王丽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与被告白鑫、任二埃、李引转、柴来福、王丽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李埃蛇、王建军、王果玲、王海清、王美丽、马月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与被告李埃蛇、王建军、王果玲、王海清、王美丽、马月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207民初5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内蒙古义元建筑安装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兴凯诉被告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内蒙古义元建筑安装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8日
柳吓喜:
本院受理原告杨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内0924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