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的法官在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上诉案件时,收到了一份陈情书。
经与一审法院了解得知,上诉人王某某家境困顿一家三口均患有严重疾病,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生活及医疗费用仅靠国家政策扶持饲养牛羊勉强维持,但因此次危险驾驶行为,其面临的判罚很有可能让一家人重新返贫。
面对这样特殊的上诉人,案件承办法官驱车来到60公里外王某某家中了解情况。映入法官眼帘的是一幢平房和一个牛棚,这就是一家人的全部资产。经过了解法官得知,王某某的病情加重可能又要面临一次手术,对于这家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如何兼顾法理与人情?回到单位,承办法官认真研究这个危险驾驶案子。在仔细研读案卷时,法官发现一个时间上的细节,该案一审宣判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已开始实施,一审据以从重处罚的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已经被修订,其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从重处罚情节。这就意味着对于王某某的刑处有了调整的可能性。
经过开庭审理并与王某某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这起案件终于迎来了一个圆满的结果。2月28日下午,承办法官一行人又来到了王某某家,这次他们带着二审判决书,向王某某宣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二个月二十日,缓刑三个月的判决结果。
王某某非常激动,并保证从此以后一定不再饮酒上路,在村里也会以身说法告诫他人严守法律红线。宣判后,法院干警又对王某某进行了判后答疑,对其解释了改判原因及量刑依据,并告诫其要严格遵守缓刑社区矫正要求,按时报到。 (李娜呼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