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越小东)近日,交通事故当事人艾某将一面写有“铁面无私守护安全、感谢交警路畅人欢”的锦旗送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康巴什区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王维手中,对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2024年1月29日11时20分许,肖某驾驶大众牌小型轿车沿萨拉乌苏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市府北街与萨拉乌苏路交叉路口时,与行驶至该处驾驶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左转弯的艾某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康巴什区大队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到艾某系北京人,是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办事的。为尽快解决此事,事故处理民警经多次反复调取并查看公共视频后,最终认定直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该起交通事故的圆满解决,让肖某感受到了暖城交警的执法温度和效率,遂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