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梁宝印、张少华、牛先锋、高娃: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告内蒙古蒙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蔡波、罗璇、梁宝印、张少华、牛先锋、高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207民初4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
郭敏、孙文义: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敏,孙文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2024)内0207民初40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号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
代继辉、常英: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牙克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与代继辉、常英、刘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782民初40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给付原告183266.65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