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努力营造一个“遵规守纪、敬畏法律”的改造氛围,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分别到伊金霍洛监狱、鄂尔多斯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宣判大会,依法公开宣判了3起假释,46起减刑案件。
会上,鄂尔多斯市中院法官为服刑人员宣读并送达了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刑、假释服刑人员代表上台签字并领取裁定书。鄂尔多斯监狱副监狱长宣读了假释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告知书》,获得减刑、假释服刑人员代表做了发言,对法院、检察院、监狱表示了感谢,表示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鄂尔多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在讲话中指出,减刑、假释作为刑法变更执行制度,对于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回归融入社会,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开宣判就是要让司法的阳光照入高墙,让服刑人员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