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欠我的钱终于被法院给要回来了!”申请执行人杨某莲喜笑颜开地带着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杨某莲与被执行人牛某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源于一张蹊跷的借条。
2006年,杨某莲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牛某龙诉至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牛某龙辩称,借条是他为了哄骗原告杨某莲的老公,出于帮忙的角度写下的,实际上并没有向原告借款,实际借款人是原告的外甥李某。但李某作为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牛某龙是实际借款人,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
2006年12月,海拉尔区法院依据被告出具的借条、还款保证书及银行出具的被告存取款记录,判令被告牛某龙给付原告杨某莲欠款35000元。被告不服,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然而,法律文书生效之后,被告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海拉尔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就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牛某龙突然人间蒸发,法院多方查找其下落及财产,均无线索,于是,依据法律规定,将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2017年,该案恢复执行程序,由海拉尔区法院院长林有席督办执行。为规范办理案件,该院与公安部门沟通,启动公安协查程序,多方联动,确保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干警不懈查找,终于,从某省传来好消息:被执行人牛某龙在该省某监狱服刑,案件由此出现转机。
得到这一消息后,该院派出两名干警,先后四次前往某监狱与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在此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地做被执行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告知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林有席还约见了申请执行人杨某莲,向她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并介绍了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最终,被执行人牛某龙的家属代为给付了15000元执行款后明确表示,再无能力承担剩余款项。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虽然法院已经尽全力办理此案,但申请执行人多年来往返奔波,诉求并没有完全实现,为此,林有席指令执行局依职权将此案件纳入执行司法救助案件范畴,将余下的执行案款2万元,以执行司法救助的方式发放到执行申请人杨某莲的手中,使跨度十年之久的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王国庆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