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精准打击连破多起诈骗案件珠颈斑鸠受伤落难  警民携手成功救助蒙面盗窃躲避侦查  警方追踪悉数落网套牌躲避电子眼  自作聪明受处罚男子列车上盗窃手机  慌张藏赃物“露出马脚”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依法严惩追究刑责售卖“笑气”牟利男子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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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4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27

套牌躲避电子眼 自作聪明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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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王美丽)为了躲避处罚,有驾驶人竟然在车辆号牌上做手脚,企图通过套取他人车辆号牌来蒙混过关,不料其违法行径还是没有逃脱交管民警的慧眼,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就查获了这样一起案件。一驾驶人报警称,自己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在S24兴巴高速公路有超速的违法行为,其怀疑自己的车辆号牌被他人套用了。

接到报案后,该大队指挥中心通过区间测速系统查证,1月17日13时59分,呼和浩特市机动车驾驶人田某某驾驶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沿S24兴巴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398公里加800米-389公里加920米区间时,涉嫌通过改变号牌其中一位数字逃避测速处罚。发现这样的情况后,办案民警欲通过电话与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嫌疑人田某某进行核实,但未能接通。随后民警前往违法嫌疑人田某某户籍登记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查找嫌疑人及违法车辆。经与当地派出所民警联合查找,最终,确定了违法嫌疑人田某某及其所驾驶的号牌为蒙A的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境内,民警立即前往清水河县将违法嫌疑人田某某查获。

经询问,田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田某某称,其因外出办事为躲避超速抓拍,将自己购买的数字号码贴“9”粘贴在实有的数字“0”上,以此来躲避电子眼抓拍,逃避处罚,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对田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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