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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0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20

兴和县法院:建立“执前督促”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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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讯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聚焦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两个重点环节,在深化执源治理中,建立了“执前督促”新机制,通过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执、繁案精执,优化配置执行资源,开辟了执行程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

2023年7月,该院制定了《执前和解工作操作规范流程》,将执前和解分为案件分拣、财产保全、约谈调解、分类处理四个主要环节,明确执前和解期限为自立“执前调”案字号后30日内,对具体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同时,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调解员工作职责、回避事项等内容,建立了执前和解中心微信工作群,加强执行法官与调解员互动交流。

以“查控到位、调解到位”为原则,将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由“强制”变为“主动”,执行团队和执前调解团队密切配合,在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与实际困难基础上,借助网络查控结果、线下财产调查结果等,在送达、约谈等各个环节对被执行人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全面告知被执行人预纳入失信、预限制消费、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罪移送预报告、预审计“六预”强制执行措施。在书写调解书过程中,确保各方责任比例符合债务人实际履行能力,促进矛盾纠纷在调解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构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措施为辅机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力冲刺。

(郭成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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