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案释法敲响警钟朋友帮忙作假证  事情败露受处罚三轮车误上高速路  民警驾车安全护送货车爆胎酿事故  交警追查定责任老人误入高速公路交警寒夜暖心救助燃油耗尽紧急求助高速交警热情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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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8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08

三轮车误上高速路 民警驾车安全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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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近日,G6京藏高速藏京方向离服务区不到2公里处,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载人在高速公路上慢悠悠行驶,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临河大队临西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将该三轮车护送下了高速公路。

据了解,三轮车驾驶人要去临河办点事,从临河新区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一路沿着硬路肩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行驶了大约三四十分钟。在距离服务区出口约两公里处,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并报了警。随后,三轮车驶进服务区,被服务区经理留在了餐厅,等待交警的到来。不一会,交警找到三轮车驾驶人,并安排其坐警车赶到新区收费站等待,另一名民警把三轮车送到新区收费站。事后,民警对三轮车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和口头警告后放行。

交警提示: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通行相关规定,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国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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