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嘎查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本信息公示木凯淖尔镇乡村振兴旧庙湾村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遗失公告减资公告遗失声明债权转让通知书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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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6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06

木凯淖尔镇乡村振兴旧庙湾村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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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网络平台及报纸公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2主要事项。(1)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 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报告简本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 baidu.com/s/1CIY0VB65BQPSW1gL1ymxg提取码:ve4j。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将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联系人:刘贵荣。联系方式:15894924777。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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