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帅玉明将人民警察证遗失,警号:000327,特此声明。
内蒙古民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和存款人查询密码单,账号为:05438501040000571;核准号为:J20720001710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五原县支行,特此声明。
内蒙古百恒商贸有限公司将公章(编码:1508240007853)、财务章(编码:1508240007852)、法人章(编码:1508240007849)丢失,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福成肥牛兴隆餐饮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存款人查询密码单,账号为:0602001309200043316; 核 准 号 为 :J19100297593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南街支行,特此声明。
奈曼旗孟常柱丢失房屋产权证书一本,房屋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规划63区。房屋产权证号:100050,房屋面积:80.8平方米,本人孟常柱已过世,由其孙子孟迪申请挂失,特此声明。
王利斐(身份证号:150123198107036628)丢失城发绿园2号IV区3号楼1单元2702室房款收据,金额:20000元,特此声明作废。
昆区茶语轩休闲吧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0147889,声明作废。
内蒙古首府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蒙A46169车辆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150108004192,特此声明。
2024年1月26日
■催收欠息通知书
编号:CSQXTZS202415062100100001鄂尔多斯市富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我行与贵单位于2012年1月5日签订的编号为15062100-2011年(达旗)字005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2年9月28日签订的编号为15062100-2012(展期)0025号《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截至2024年1月21日,贵单位已积欠我行贷款利息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肆万壹仟贰佰壹拾伍元壹角(小写RMB 14,341,215.1),请抓紧筹措资金,偿还欠息。否则,我行将对贵单位采取下列措施:1.报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列入恶意欠息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2.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或直接提起诉讼,追偿欠息。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拉特旗支行2024年1月26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内蒙古鼎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马伟于2024年1月25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内蒙古鼎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借款人崔恒、白榕、鄂尔多斯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金257248.8元,利息74262.02元及2020年9月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马伟。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马伟。
内蒙古鼎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内蒙古鼎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马伟
2024年1月26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王来栓与鄂尔多斯市红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王来栓合法持有对借款人关俊兰、张文英、余生文、包永革、关锁福、关美兰、张文其的债权,截至2017年2月22日,关俊兰、张文英、余生文、包永革、关锁福、关美兰、张文其拖欠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487081.8元,并支付从2017年2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诉讼费等债权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红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来栓现以公告通知与上述公告清单中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王来栓
鄂尔多斯市红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6日
张广庆与赵帅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张广庆与赵帅于2024年1月24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张广庆将对借款人贾利霞、史云飞、担保人鄂尔多斯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金1002916.79元,利息544262元以及2020年9月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赵帅。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向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赵帅。张广庆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张广庆
赵帅
2024年1月26日
■仲裁送达公告
内蒙古久恒合众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丹东宏晟煤业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久恒合众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鄂仲字第0043号】,我委已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2022)鄂仲字第0043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领取(联系电话:0477-8379483),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公告
依据2005年11月8日内蒙古达拉特旗亚金矽砂有限公司股份集中后第1次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10月20日内蒙古达拉特旗亚金矽砂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民终246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内蒙古达拉特旗亚金矽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因2005年12月8日的股东会决议所作出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因2008年1月11日股东会决议所作出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294万元,现予以公告。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申报债权并行使相关权利(本公司联系人:李迎春,联系方式:18947754222)。
内蒙古达拉特旗亚金矽砂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