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1月5日17时14分,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巡逻至京藏高速604公里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型轿车,未开双闪灯,且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巡逻民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正躺在驾驶座上睡觉。经民警多次拍打车窗、大声呼喊,驾驶人这才迷迷糊糊醒来。为安全起见,民警决定将其带至包头东收费站再做询问。
民警询问驾驶人张某某何时开始停车休息,张某某说:“没多长时间,最多不到20分钟”。民警听后十分吃惊,看到张某某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便对张某某进行了法宣教育,并指出其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睡觉属于违法行为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时,张某某也向民警坦白他长时间驾车,途中未休息,行驶该路段时,困意来袭,就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开始睡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临近春节,许多驾驶人会出门探亲访友。在长途出行时要把握好途中的驾驶、休息节奏,及时进入服务区或者驶出收费站进行休整,补足精神体力,切勿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或在应急车道停车休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成儿戏。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