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宇同志:
因您任职监理师职位期间接受施工单位宴请,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昌隆捷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相关规定,现通知你,即日起解除公司与你(韩宇)之间的劳动关系。请你于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待遇结算的相关手续。联系人:毛女士。联系电话:0471-359502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览馆东路18号商业楼三层。
特此公告
内蒙古昌隆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