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呼和乌素煤矿膏体填充项目,现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矿膏体填充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呼和乌素煤矿工业广场东南侧。建设内容:设计充填开采系统生产能力0.6Mt/a。该项目将废弃的煤矸石粉碎后与水泥,粉煤灰,矿井水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后制成合格膏体,通过充填泵加压泵送至井巷进行充填开采。该项目占地面积为29097㎡,充填站包括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有原料矸石棚,破碎筛分车间,成品矸石仓,充填中心,胶结料仓,粉煤灰仓,应急事故池及带式输送机栈桥;生产辅助系统主要建筑物有配电房,集控中心,化验室,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制浆给水池及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地磅房。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 du.com/s/1eJ5-ko_HiHFuJrGvl⁃ cvM2w?pwd=8861,提取码:8861。建设单位: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呼和乌素煤矿。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7678019789。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 www.mee.gov.cn/xxgk2018/xxgk/
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