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晨作工作报告。
1月18日上午,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晨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3年,包头市法院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841件,审(执)结74456件,结案率94.4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229件,审(执)结7952件,结案率96.63%。
坚持政治引领 党建先行
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全面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员覆盖,举办专题培训26(班)次,包头市中院被评为市直机关学习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市中院举办专题读书班4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58次,全市法院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调研活动127次,形成调研报告25份,解决问题74个。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员揭榜化解信访事项、“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志愿活动,打造“四抓四建四实现”文化品牌。
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彰显司法责任担当
推进平安包头建设。深入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74件,判处罪犯2763人。审理诈骗罪、帮信罪等案件398件,以全链条精准打击助力全民反诈。
依法服务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6540件,审结涉企案件20899件。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0件。深化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加强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5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坚持人民至上 司法为民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16592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化解,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674.25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158.27万元,减缓免诉讼费275.17万元。开展暖企助企、涉府案件清零、涉民生案件执行等行动,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8191件,执行到位金额58.17亿元。
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法院与28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案件37822件。深化完善“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包头名片”,被自治区政协和高院在全区推广。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140家法官工作站作用,开展法治宣传、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工作,将法治力量嵌入基层治理各环节,助力构建“善治包头”模式。
坚持改革驱动 科技赋能
推进公正高效司法
持续提升审执质效。突出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鲜明导向,建立集流程监督、制度监督、信息化监督于一体的新型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0397件,互联网开庭3316件,电子送达17609次。通过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线上流转案件2298件,极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
坚持强基固本 从严治院
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爱包头、作贡献”“双创双一流”活动,举办业务人才集训班,开展“双创·致远”业务技能竞赛。大兴调查研究,2篇课题入选国家级重点课题,7项课题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司法统计分析课题优秀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构建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开展“三多三少三慢”“慢、粗、虚”专项整治,包头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录”成为行动自觉。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包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接受“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专项审议。邀请代表委员座谈交流、旁听庭审、信访听证60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参审案件2043件。
2024年,包头市法院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双创双一流”三年行动为抓手,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不断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为包头市在全国百强城市中争先进位、重回历史最高水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