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山讯1月8日凌晨6时,北方的天色还是一片漆黑,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的指挥室里突然响起报警电话。电话那边表示,两辆货车在G4大广高速赤承方向947公里处发生追尾,请求处置,指挥室立即指派民警前往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前车为一辆超宽大货车,车上载满了钢筋等货物,正停在应急车道上,后车是一辆装满生猪的货车,两车在侧边发生碰撞接触,后车车辆副驾驶仓部位明显受损,所幸此次事故并无人员受伤。民警立即为现场做好安全防护,随后拨打了救援车辆电话。
经了解,前车驾驶人深夜驾车行至此处时,车辆突然发生故障,由于视野有限,想等天明再做处理。于是,驾驶人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并顺手关闭了汽车大灯,只开启了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也未做任何警示标志提示。生猪货车行至此处,由于超车道上的小轿车在行驶中偏向行车道,生猪货车为躲避小轿车慌乱中撞上了正停在应急车道的超宽货车,这才引发了此次事故。
经现场勘查,民警最终认定后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因其未能有效做到观察前方路况,并控制好车速;前车承担次要责任,民警对其发生故障后,未能做好相应的警示提示行为进行了处罚。民警指出,前车驾驶人这种行为实在太危险,即让自己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给他人带来危险。
交警表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为车辆做好警示标志后,人应当立即撤离护栏外等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不应当继续在车内逗留,更何况是休息睡觉。前车驾驶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吸取了事故中的教训,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按规范程序操作。 (赵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