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工作,巴彦淖尔市交警通过开展路面巡逻执勤,做到“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力”,不断提高路面管事率和震慑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工作中,各大队根据辖区道路里程、机动车流量、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警力及装备配备情况,建立了巡逻勤务研判制度,定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同时,建立点、线、面整体巡逻防控体系,科学划分勤务责任区,定人员、定时间、定路段、定责人,设定巡逻线路,并安排相邻公路巡逻中队和国道巡逻中队,根据警力和道路情况,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实行联勤联动,通过错时巡逻、循环巡逻等方式,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
各大队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要求,利用“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联合巡逻机制,加强农村地区庙会、赶集等活动周边道路巡逻的力度,及时查处酒驾醉驾、客车超员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与相邻盟市对接,指导辖区公路巡逻中队建立疏堵保畅巡逻勤务协作机制,在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关键时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节点、路段联合开展巡逻执勤,采取远端控制、多点分流、分段控制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各大队在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多发、恶劣天气较多、主要道路交叉口逐步加大安装道路监控技术设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共享公路电子监控信息资源,实行电子视频巡逻和路面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监控巡查。
各大队执行路面巡逻任务时对民辅警提出明确要求,巡逻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不得让辅警单独巡逻;巡逻出发前,要检查警容、着装、装备配备和执勤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警车巡逻时应当开启警灯,保持安全车速;遇有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当采取特殊勤务,抽调机关警力增加巡逻和备勤警力,提高巡逻管控频率;巡逻民辅警应当填写巡逻日志,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段、巡逻民辅警、巡逻车辆情况以及指挥、疏导交通、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先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接受报警求助,服务救助危急群众等情况。 (翟祝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