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可能造成自身伤害,而且也会危害公共安全。但有人却抱着侥幸心理,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依然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3日9时50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大队四中队民警巡逻至科尔沁大街永安路路口西侧时,一辆悬挂观光车牌的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将未悬挂车牌号的机动车伪装成电动车逃避交警检查。在与驾驶人沟通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满脸通红,浑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他又支支吾吾拿不出来,最后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
目前,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
处理。 (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