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关于与窦智慧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遗失声明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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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0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09

关于与窦智慧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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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智慧(15042220000308422X)2022年6月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派遣至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工作任鄂尔多斯项目部资料员。该同志自2023年9月5日起连续旷工达15日以上,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该员工严重违纪,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并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给予窦智慧解除劳动合同处分,解除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微信,电话,快递等均无回应,特此通告。河北菲斯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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