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关于与窦智慧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遗失声明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减资公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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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0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09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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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厂址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千纳森。联系电话:13484778426。电子邮箱:506508907@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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