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如果遇到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千万不要把安全交给运气,“减速、控距、亮尾”才是在恶劣天气中行驶的正确操作方式。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集宁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驾驶人行驶在G6京藏高速424公里附近时,因车辆打滑失控,与客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请求交警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和白色越野车发生了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民警设置警戒区后,立即着手勘察工作。
民警查看黑色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时,发现驾驶人杨某在途经一段下坡拐弯路段时,没有提前控制车速,在拐弯时车辆后轮打滑失控,撞上了左边客车道行驶的白色越野车,从而发生了视频中惊险的一幕。最后,民警认定杨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杨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车行高速公路,如遇降雪等恶劣天气,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切记减速慢行,如果车速过快,不仅容易打滑失控,而且遇到紧急情况时来不及刹车,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