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山讯为扎实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持续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检查,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对重点隐患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以赴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喀喇沁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近日,G45大广高速904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宋某驾驶的黑色小型汽车斜撞上了中央护栏。民警在勘查现场过程中,例行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97mg/ 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宋某承认了自己饮酒的事实。宋某表示,昨晚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由于有急事在身,早上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路,没想到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宋某的血液送至检验鉴定中心。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1.645mg/100ml。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宋某饮酒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高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