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近年来,包头市达茂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努力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高位推进示范创建。达茂旗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构建旗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完善调度制度,推动各项创建指标落实落地。
推动职能转变,打造高效服务政府。达茂旗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即办件占比76.62%、承诺时限压缩比90.1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高效推进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四办”服务,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2022年工程项目报建审批、获得用气两项指标,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第一。同时,出台服务保障满都拉口岸企业“十条措施”,设立口岸法官工作站、检(察院)企联络站。
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达茂旗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责任制规定、旗政府签订协议工作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制度,从严执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同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
强化依法监督,构建严明执法体系。达茂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9支,12个苏木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跟踪推进整改“回头看”。同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重点企业“法治体检”。此外,不断完善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零容忍”推进“阳光执法”。
聚焦法治为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达茂旗扎实推进平安达茂建设,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酗酒滋事、交通运输等专项整治活动,电诈、刑事案件数连续三年下降;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实现12个苏木乡镇、77个嘎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推动“八五普法”任务落实,举办宪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法治乌兰牧骑”走基层活动;打造“红色蒙古包”、草原民兵骑兵连等服务载体,推行“马背法治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