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县支行诉张永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25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
张板板:
本院受理原告任根旺诉被告张板板(2023)内0125民初1373号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25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
王志文:
本院受理原告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929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07室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
张永明: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县支行诉张永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25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
寇来艳、张志明:
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社诉寇来艳、张志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25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
赵鹏霞:
本院受理原告刘转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929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07室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