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园、郁玉莲、鄂尔多斯市蒙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告任园、郁玉莲、鄂尔多斯市蒙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1日
呼和:
本院受理(2023)内0502民初9493号原告陈冬怀诉被告呼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