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讯近日,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民事庭收到一面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的锦旗,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民事审判法官履职尽责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
事情源于达茂旗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是长期生产经营销售饲料的生产商,被告李某是经销商。被告从2014年一直给原告经营的饲料销售部配送饲料,在2016年10月以前,双方对销售的饲料进行了结算,并结清了货款。从2016年10月开始,被告又拉走原告几车饲料,2017年被告给付原告饲料款60000元,剩余饲料款经原告多次电话催要,被告一直未予给付,原告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由于双方交易频繁,长期存在代经销关系,原告虽有自行记录的出库单,但没有履行严格的出库手续,被告认为没有签字而不予认可,单凭该证据法官也无法作出判断。就在本案陷入困境之时,原告向法庭提交了6段电话录音,原告在电话录音中多次强调欠款事实及欠款金额,被告在电话中均予以认可。它不仅证明了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还起到了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导致被告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被支持,为最终的胜诉奠定了基础。法官最终结合上述两份证据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1820元及利息。 (黄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