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跨省涉抚养权纠纷案件。
李某某与张某某均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市海原县居民,二人经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及家庭琐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妻子李某某向鄂托克旗法院起诉离婚,本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由李某某抚养,张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姐姐将未满两周岁的婚生女抱回老家交由其父母抚养。李某某多次前往张某某父母家想要回婚生女抚养均遭到拒绝,张某某父母甚至用言语威胁李某某人身安全。无奈,李某某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将婚生女交由自己抚养,并要求张某某支付抚养费。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某、张某某及婚生女均在海原县,便第一时间与海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当地执行部门协助。该院执行局局长表示,将全力协助执行此案。经过干警长达11个小时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张某某及其父母同意与李某某达成和解,李某某放弃向张某某索要部分抚养费。张某某父母将孩子抱到法院,李某某时隔116天后终于与女儿团聚,案件顺利执结。